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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6 11:31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2017年1月4日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局长  李文聪

各位代表:

受江门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29,831万元(由于编制预算报告时年度执行尚未结束,财政收支数据均为预计数,下同),为调整后代编预算数2,029,288万元的100.03%(为调整后汇总预算数2,020,840万元的100.44%),比2015年收入完成数1,989,764万元增收40,067万元,同口径增长6.5%,可比增长4.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870,510万元,为调整后代编预算数2,332,788万元的123.05%(为调整后汇总预算数2,830,662万元的101.41%),比2015年支出完成数2,914,193万元减支43,683万元,同比下降1.5%,按省可比口径下降2.04%。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券收入等,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债券支出以及上解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6.5%,完成调整后的预算收入目标。由于实施全面营改增等减收因素影响,全市地方税收收入预计同口径增长2.5%,比上年(9%)低6.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略低于GDP增长,基本与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同步。

二是降税清费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我市积极落实全面营改增改革试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为企业减负。自全面营改增以来,四大试点行业营改增收入与上年同期征收营业税相比,下降25.9%。剔除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一次性收入及政府住房基金转列因素,非税收入下降1.7%;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下降18.85%。

三是重点和民生支出保障较好。在财政收入减收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各级政府着力保重点、保民生。全市涉及GDP核算财政八项支出预计完成237亿元,增长13%,拉动GDP增长0.78个百分点。全市民生投入预计完成210.4亿元,同口径增长13%。全市各级财政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预计3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58%;拨付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预计25.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5%。

(二)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12,37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12,377万元的100%,同口径增长6%,按省可比口径增长2.4%。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88,87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48,894万元的108.91%,同比下降9.31%,主要是由于收入减少,为保重点、保民生压减部分一般性支出。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券收入等,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债券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收入短收、省下达2016年置换债券额度,以及落实上级出台的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提标等刚性增支政策,相应调整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已按规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报省批复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0,04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30,045万元的100%。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完成191,41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91,417万元的 100%。

2016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41,874 万元(市本级231,664万元,补助下级10,2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1,874万元的100%。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部分收入项目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和车辆通行费收入出现不同程度短收,为平衡收支和保障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的需要,相应调整2016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已按规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市本级2016年基金预算收支报省批复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153万元,为年度预算22,153万元的100%。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625万元,为年度预算25,982万元的87.08%。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4,720万元,与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减相抵后,结余结转4,248万元。(详见附件一)

    (五)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1,255,949万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04.09%。2016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计1,253,410万元,完成年度支出预算的104.39%。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2,539万元,累计结余1,458,928万元。(详见附件二)

(六)2016年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打造“三门”、建设“三心”,推进“东提西进、同城共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积极适应我市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保障能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创新发展,促进经济提质。

一是全力推进“小微双创”工作,增强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积极落实资金保障,稳步推进实施“雏鹰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力度,提升创业创新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小微企业投融资环境,通过设立江门市创业创新基金和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打造创业创新优质营商环境,落实1,269万元用于兑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扶持措施,惠及1,748户小微企业。二是落实“珠西行动”,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主动做好与上级政策的对接,共争取上级资金支持6亿元,市本级统筹落实1.3亿元,加大力度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机器人应用”工程,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三是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科技创新。以提高R&D投入为抓手,深化产学研结合,共安排4,788万元,重点支持创新驱动“1+8”扶持政策等方面。四是组建政府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谋发展。探索推动以PPP模式为重点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创业创新基金和PPP融资支持基金三支政府性基金母基金的组建工作。五是引入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模式,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与高新区(江海区)共同推动华夏幸福华南首个区域合作项目在我市率先落地。

2.落实降税减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扎实推进全面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积极做好营改增政策落实,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江门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我市全面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在政策落实中,财政、税务等部门增强联动沟通,加强研究分析,共同做好全面营改增改革后一系列问题的应对,有力保障了我市全面营改增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降成本行动计划。结合市“六新六去”工作要求,牵头制定我市降成本行动计划目标和政策措施,预计为全市企业减负约65.9亿元。深化“三就”,推行“两无两藏”,认真研究进一步取消和减免收费的方案,着力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3.落实民生保障,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6年,我市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积极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预计投入135亿元,增长15%。加强县市(区)底线民生保障和转移支付,保障底线民生项目资金需求,落实应保尽保。二是创新支持精准扶贫的体制机制。统筹资金专项用于建立分类分档资源补助和奖补机制,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和资源激励型财政补贴政策,推动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性效果。三是以点带面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级财政部门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的同时,着力通过思路创新、举措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全市1,324个村(社区)公共服务站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业务办理零距离、服务就在家门口”。四是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到420元/人。城镇低保标准由550元提高到为600元,各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也有不同幅度提高。

4.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PPP模式。在全省率先成立地市级PPP中心,建立健全PPP项目库和服务机构库,完善PPP工作管理协调机制等各项配套措施,推动我市PPP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继市本级市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后,国省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鹤山市滨江路工程PPP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市本级的财政部示范项目均已开工建设,省级PPP重点项目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江门大道)PPP改造项目正积极推进。二是创新政府投融资改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开展市本级投融资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重新整合国有资源,研究大财政、大国资、大土储思路,逐步消化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根据省核定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11.75亿元。至2016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为502亿元,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此外,积极向省争取置换债券额度,置换了存量债务256亿元。

5.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制定《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实施意见》,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将基本支出之外的所有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纳入项目库管理,细化到具体可执行项目。二是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市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制定《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财政收支划转方案》,保障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调整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完善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省财政厅检查发现我市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查漏补缺,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提高预算公开的完整性。

(七)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人大建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对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和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在审议预算草案报告的过程中,提出了有关审查意见和建议,包括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确保完成预算任务;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经济加快创新发展;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对此,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的严峻形势,加强预判分析,确保完成预算任务和收支平衡。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将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力推进“小微双创”工作,落实财政一揽子扶持政策,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落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促进各项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四是改进预算编制工作。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市直部门全面推进项目库建设,完善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五是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健全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和考核制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实施绩效跟踪等多项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2016年,市财政部门共接收会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31件。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市财政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抓好协调督办,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委员,倾听基层呼声、开展座谈协商,加强交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和困难。相关建议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切实提高人大建议的“采纳率”和“落实率”,承担起政府部门对代表委员的承诺,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受经济下行和营改增等减收因素影响,全市各级组织财政收入遇到较大困难,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难度加大。二是收支平衡压力大,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保障各项改革刚性增支和民生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水平较低。三是一些部门和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情况仍然存在,支出执行均衡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四是债务管理压力加大。目前财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消化存量债务的任务很重,防控债务风险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创新机制。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更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一)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7年,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主动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需要,科学合理编制2017年预算,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实。

1.编制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致力“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坚持依法理财、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财政收支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收支平衡;积极发挥财政引导和杠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三战略、三带动”,实施“三个千亿计划”行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全力打造“三门”,建设“三心”,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编制 2017年市本级预算收支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理财,加强保障。严格落实预算法和上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财政收支安排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税收、非税收入征收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确保应收尽收,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统筹兼顾,确保平衡。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强化支出预算控制,分清轻重缓急,分类有保有压,优先保运转、保发展、保民生、保改革、保稳定。坚持厉行节约,实行最严格的支出控制,严控“三公”经费和新开一般性支出口子,确保收支平衡。

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预算,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发挥财政引导和杠杆作用,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办好民生实事,推进重大改革,支持大平台、大项目、大交通建设。

四是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改革,深化项目库改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落实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加强项目组织与支出进度的匹配,增强支出的均衡性,强化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年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根据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在2016年收入预计完成数2,029,831万元的基础上,剔除营改增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收等不可比因素,按同口径增长7.5%安排,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预计完成2,110,490万元。在此基础上,加上省税收返还、调入资金等,减除各项上解款后,预计全市可支配财力为2,461,076万元。按《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461,076万元。

(三)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编制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口径的变化。

根据上级政策性因素调整的要求,结合市本级实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口径有如下变化:一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原营业税)市县分享比例由50%调减至25%,对2016年1-4月收入需作同口径对比。二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清费减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对堤围费、价格调节基金和育林基金减免等政策性减收收入以及一次性非税收入作剔除因素。

综合上述因素,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数412,377万元,按上述因素调整同口径完成数为390,462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419,861万元,按同口径增长7.5%安排。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各市(区)上解收入、全市统筹发展资金收入和调入资金等,预计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719,333万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719,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856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支出13,934万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36,516万元),上解支出52,602万元,补助各市、区支出154,96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15万元。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和惠民实事的资金保障:

(1)聚焦发展第一要务,推进产业振兴。

2017年统筹安排稳增长、促创新、保发展扶持资金超5亿元。一是重振“江门制造”。安排先进装备制造业转型资金3,120万元,鼓励和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继续实施诚信骨干企业绿卡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加快培育3家以上产值超百亿元龙头企业;安排外贸发展和稳增长资金2,500万元,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推动外经贸持续正向增长。二是加快“江门创造”。深化“小微双创”,统筹安排中央、省、市财政资金2.3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0.7亿元),推进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中国青创汇”等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示范基地项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安排4,842万元科技创新资金,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进产研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人才培育、引进和使用制度,统筹安排人才专项资金4,900万元, 打造人才创新平台,支持产业、科技、教育、医疗等各类人才培养。三是加快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发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40亿元)、创业创新基金(20亿元)、PPP融资支持基金(50亿元)等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其中,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母基金首期2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四是推进全域旅游。建设“世遗中国侨都”,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侨务强市专项资金1,500万元等。

(2)构筑大城格局,提升城乡品质。

2017年安排城乡建设和生态环保等投入6.9亿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宜居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发展。

一是推进交通建设。2017年交通运输投入5.2亿元,推进交通一体化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省返还替代性资金31,176万元,进一步改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统筹落实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9,800万元,切实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加快整合提升公交一体化水平,安排东部蓬江新鹤公交发展专项资金4,021万元(另蓬江、江海、新会和鹤山安排3,030万元,共计7,051万元),支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推进东部蓬江新鹤公交一体化。

二是建设公园城市。推进一批国家级、省级公园建设,安排公园城市建设市级奖补专项资金2,000万元;推进新一轮绿化江门大行动,安排市级奖补专项资金590万元、绿化养护资金753万元等。抓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安排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项目资金2,463万元,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统筹安排市属国有林场分类改革专项资金1,870万元。

三是加强环境整治。大力治理黑臭水体,统筹资金3,700万元推进截污主管网建设;保护潭江母亲河,统筹安排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3,900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880万元)。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安排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专项资金1,500万元,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扎实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安排节能低碳资金400万元,大力推进节能减碳,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改善城乡社区居住环境,安排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342万元等。

(3)推进惠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继续加大对民生和三农等领域的投入,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抓好十件民生实事落实,让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2017年安排教育投入7.7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5%。支持基础教育发展,安排市直中小学校及免费义务教育补助1,717万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落实统筹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积极鼓励和支持优质民办学校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50万元。全力支持五邑大学创建特色鲜明广东省高水平工科大学,安排五邑大学财政拨款21,520万元,支持创新强校和“开门”办学;统筹解决省市共建配套资金7,500万元(“十三五”期间省每年安排0.5亿元,五年共2.5亿元;市每年配套0.75亿元,五年共3.75亿元), 支持重点学科、创新平台以及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建设。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结构优化,落实中职院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提高高职生均拨款标准,安排江门职院经费12,477万元;按照中职统一生均标准,统筹安排市直中职学校经费7,731万元。

二是建设“健康江门”。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3.2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3%,重点支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落实新医改政策,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950万元,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2,700万元。加大基本医疗保障,在全市统筹发展资金中,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268万元。开展“医联体”管理试点,按每个试点补助50万元,新增安排10个“医联体”试点建设市级补助引导资金500万元。支持市直公立医院发展,安排江门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补助资金2,560万元。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偿专项资金1,600万元。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安排促进社会办医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支持和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加强人口计生服务,安排人口计生服务专项资金1,938万元,包括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535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资金655万元、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专项资金380万元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是夯实“三农”基础。安排农林水投入2.4亿元。大力发展农业经济,安排农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海洋强市专项资金1,000万元。落实惠农政策,安排农业“政银保”项目财政补助250万元,“政银保”资金规模达到2,600万元;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786万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相关水利项目和堤围管护资金4,679万元,引导和推动各市(区)加快水利设施建设;解决农村饮水难,安排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市级补助资金650万元;提高龙泉滘水闸防御能力,安排龙泉滘水闸重建和新建电排站工程建设市级补助资金700万元;保障三防应急抢险,安排三防机动备用金250万元。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安排粮食风险基金3,590万元。

四是推进精准扶贫。统筹落实精准扶贫资金5,707万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和资源激励型财政补贴政策,建立稳定的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和资源管护激励机制,确保村委会年集体收入进一步提高至18万元以上。同时,逐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统筹安排1,550万元实施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医疗救助补助。

五是推进服务均等。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提升底线保障,落实“六项底线民生保障项目”,安排市级配套资金11,704万元,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实现政府兜底。其中,按照省的部署,2017年起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由目前的110元/人月提高到120元/人月,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8,229万元。统筹推进“邑家园”与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安排“邑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两个全覆盖”项目运营经费补助资金528万元、公益创投项目845万元等,加快全面推进邑家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作机制。落实完善就业保障,安排市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800万元、残疾人就业扶持专项资金215万元等,实施精准化就业帮扶,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就业问题,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六是促进文化繁荣。2017年公共文化体育事业投入1.2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8.4%。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安排文化强市专项资金1000万元。推动各类文化设施共享,安排“四馆”免费开放等专项经费1,521万元,促进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发展,安排2131工程(农村放电影)126万元、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以奖代补)340万元。促进文化团体发展,安排促进公共文化发展资金(购买服务)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社会演出机构和艺术团体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安排资金1714万元,包括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经费980万元、创文专项经费369万元、社会文化活动经费165万元等。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安排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前期经费165万元,提高我市竞赛水平;继续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从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全民健身活动经费517万元、元宝山体育公园维护管理支出160万元等。

七是住房保障。2017年安排保障性住房投入1.3亿元。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工作,继续安排胜利新村房屋危房改造项目引导资金320万元。落实已建保障性住房后续保障资金以及公共租赁住房装修专项资金1,796万元,主要包括江海区河南下沙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期)、里村大道西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A区),福泽园和上城摩卡公共租赁住房装修项目等建设。按有关政策,落实安排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住房维修基金等住房改革支出1.1亿元。

八是打造平安江门安排国防、公共安全和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投入11.3亿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安排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专项经费408万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安排总预备费4,200万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按规定调入安排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7亿元,加强和规范债务管理,防控债务风险。

(4)加强政府建设,推动服务提效。

2017年安排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经费9.1亿元。加强市场监管,安排质量强市专项资金1,00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经费610万元、药品安全监管经费100万元等,加强工商监督执法,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落实重要改革,为应对年度内新出台有关政策和改革性增支,安排重大事项和改革调节金5,000万元。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安排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6,000万元,提升电子政务水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安排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5,5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1万元,下降7.55%,主要是各部门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均呈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5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3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67万元。落实安全发展,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3,261万元。

(四)2017年市本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度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的项目共10项,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福利彩票发行费、污水处理费。

1.2017年度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市本级2017年度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12,262万元,比2016年调整预算数230,045万元增加82,217万元,增长35.74%;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230,045万元增加82,217万元,增长35.74%。加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8,698万元和上级补助1,020万元,收入总计数为331,980万元。

22017年度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

按照基金性质和专款专用原则,市本级2017年度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为331,980万元(含调出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下同),比2016年调整预算数241,872万元增加90,106万元,增长37.25%,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237,642万元增加94,338万元,增长39.8%。

3.关于市本级2017年基金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还本付息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测算,2017年市本级城建贷款本息及其他支出总需求约37.75亿元,包括: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手续费、发行费合计5.05亿、城投债本息合计2.45亿、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合计5.27亿元(存量污水项目本息0.91亿、光大银行本息0.63亿、浦发银行利息2.69亿、中信银行0.93亿、胜利南路本息0.10亿元)、中电建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项目回购12.38亿元、东莞建工招商项目回购1.70亿元、广中江高速等项目资本金出资融资费用0.61亿元、江门大道项目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及招商项目融资利息费用3亿元、公路年票还贷项目本金4.05亿元、胜利南路延长线等其他项目支出及归垫以前年度垫付资金需求2.98亿元等。

对于上述资金需求,在土地出让收入的可统筹资金中安排10.35亿元(含调出一般债券本息支出3.74亿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其余还本付息及其他支出需求27.4亿主要通过2017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统筹融资存量资金等渠道解决。

(2)重点城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对于城建项目,安排原则主要是确保已开工的项目推进,新开工的项目进行严格论证,并通过PPP等方式投资安排;基金预算安排解决部分民生项目和市政配套项目以及项目前期费用。2017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投资额33.68亿元,其中已在以前年度通过存量贷款及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方式解决17.56亿元,计划通过PPP方式解决14.76亿元,基金预算安排13,569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3,26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300万元)。

2017年预算安排的13,569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工程和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包括:一是重点民生项目10,755万元,包括市区道路维修改造2,000万元,绿化专项1,2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805万元,西区工业桥及环市一路1,500万元,里村保障房周边道路990万元等。二是城建维护及配套支出2,814万元,包括江顺大桥及江门大道临时管养护专项1,500万元,市公路局还贷专项补助1,000万元,五邑文化广场维护费110万元等。

(3)公共设施和机关部队维修改造项目安排情况。

按照厉行节约和停止新建楼馆所的相关规定,根据财力情况,结合相关基金项目性质和用途,安排公共设施、文化和医院贷款贴息以及机关部队搬迁改造项目7,1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4,41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2,767万元)。主要项目:一是城市公共设施建设3,423万元,包括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设项目455万元,市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大楼、计生服务建设1,240万元,东湖公园绿化专项200万元、市体校综合训练大楼300万元等;二是机关部队修缮、搬迁以及建设项目3,756万元,主要包括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611万元,市消防支队区域模拟训练设施建设经费327万元,国安局技术大楼配套工程500万元,市教育局修缮经费160万元等。

(4)两区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完全被征土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13〕64号)要求,落实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结合2017年工作推进情况以及2017年的资金测算,从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9,000万元,保障蓬江、江海两区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资金需求。

(五)2017年市本级计划开展的PPP项目情况。

我市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及供水设施PPP项目已纳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相关政府支出责任将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已纳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于2016年11月成功签约落地;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江门大道)PPP改造项目是省级重点PPP项目,已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根据省政府督办要求,计划2017年签约落地,同时市本级负责的会港大道和滨江快线两个PPP项目正在积极筹备推进。上述项目均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等精神,上述PPP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将纳入预算管理和中期财政规划,并根据合同安排政府付费。

(六)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6,68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为6,061万元,占总收入的36.34%;股利、股息收入为336万元,占总收入的2.01%;转让国有资产及股权收入为1,953万元,占总收入的11.71%;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8,330万元,占总收入的49.94%;加上上年结余4,248万元,收入总计为20,928万元。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898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6,250万元。按照“积极稳妥,略有结余”的原则,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4,248万元,2017年的收入预算为16,680万元,支出预算为19,898万元,年末结余为1,030万元。(详见附件一)

(七)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17,07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2,9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9,3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51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8,2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9,62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56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14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690万元。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151,478万元。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结余65,601万元,累计结余1,524,524万元。(详见附件二)

(八)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由93个部门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为1,097,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408,2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的37.21%;项目支出预算为680,4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的62.0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为2,7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的0.25%;上缴上级支出预算为3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的0.0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为3,0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的0.27%;结转下年支出预算为2,5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的0.23%。

各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一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详见附件三)

(九)关于预算审查意见和建议的修改落实情况。

根据《江门市本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流程》要求,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大财经工委组织对2017年预算进行审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市本级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和市本级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同步提供给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咨询组审阅,配合做好集中审查预算工作,并按要求向市人大预算委员会进行汇报,充分沟通和听取人大和专家咨询组的审查意见和建议,组织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做好跟进落实和反馈工作。

(十)2017年市本级预算批复前拨付的支出情况。

按《预算法》有关规定,2017年市本级预算批复前预拨1月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17,965万元,保障正常运转;预拨部分专项资金471.4万元,主要是1月份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经费及部门急需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

三、积极有为,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预算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增长。进一步落实稳增长、扶持小微企业等措施,努力培植和壮大税源;完善财政收入预测机制,加强新常态下财政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以及营改增后相关产业发展和税收情况分析,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加强部门协调,依法征收、应征尽收。二是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按轻重缓急次序,优先保运转、保发展、保民生、保改革、保稳定;同时,结合中期财政规划,创新资金筹集、管理的有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重大政策研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抓好项目实施与支出进度匹配度,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实施“三战略、三带动”。

一是加大财政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力度,落实“雏鹰计划”,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精准发力,继续擦亮“小微双创”品牌,深入实施“珠西战略”,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二是推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两无两藏”等重大改革,克服对财政收入和财力的短期影响,确保落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好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整合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作用,撬动各类社会投资,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为“三战略、三带动”和“三个千亿计划”行动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强惠民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全面小康覆盖全市域的所有人口。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补足区域性教育学位不足的短板,推进“邑家园”和居家养老服务“两个全覆盖”,抓好六项底线民生保障,全面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医保一体化制度,加快公交一体,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促进就业创业,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的发展成果。支持五邑大学创建特色鲜明广东省高水平工科大学,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完善县、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强化债务管理,防范财政债务风险。

按照债务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大国资、大土储、大财政思路和机制,加快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全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以PPP模式为重点,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通过资本投入、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支持存量债务项目实施PPP改造和新建项目按PPP模式投资运营,保障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继续创新投融资机制,做好2017年置换债券工作,平滑债务风险。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加大简政放权。统筹整合资源优化利用,促进东部一体融合发展,推动西部协同发展。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统筹协调。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库对年度预算安排的约束,凡支出必进项目库。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确保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实现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真抓实干,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附件:2017年预算草案附件1-13
附件: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