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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09 10:40  来源: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1. 部门职责

  1.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路政、港口行政和引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作。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预算单位共5个(比2015年增加1个),包括:江门市市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江门市市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江门港引航站、江门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江门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总收入49,236.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796.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459.8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8,807.23万元增加15,652.65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决算单位,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5个,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4;二是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纳入我局决算;2016年省级和部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资金增多等。

2.上级补助收入0元,比2015年决算数1.4万元减少1.40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3.事业收入542.1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2.01万元增加510.13万元,增长1594 %主要原因是新增决算单位经费收入在本科目反映。

4.其他收入2,794.6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616.20万元增加2,178.40万元,增长353 %主要原因:本项收入是直属单位各类专项补助收入,该项收入具有不确定性。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11,439.4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8,256.59万元增加3,182.8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决算单位增加。2015年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4个,2016年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5个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总支出49,236.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354.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社保费用支出,2015年决算数436.14万元增加89.4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新增决算单位及养老保险费缴费额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8.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开支,比2015年决算数335.06万元减少6.53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计划生育费用核算口径与上年不同。

3.城乡社区()支出6,441.16万元,主要是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纳入我局决算。比2015年决算数205.31万元增加6,235.85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

4.农林水()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专项

支出。2015年决算数0.66万元减少0.45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费用支出减少。

5.交通运输(类)支出32,737.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前期费用支出,交通运输管理业务专项支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支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支出,地方公路养护、地方公路桥(涵)管养、改造,江门港引航专项支出,货物码头管理专项支出,返还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对企事业单位单位补助,客货运站场建设补助支出、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等。2015年决算数15,354.15万元增加17,383.59万元,增长113%。增长原因:一是决算单位增加,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4个,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5;二是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纳入我局决算;2016年省级和部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资金增多。

6.住房保障(类)支出320.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2015年决算数289.74万元增加30.9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新增决算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增加。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主要用于油价补贴经费,2015年决算数5.13万元减少5.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该项补助。

8.结余分配272.47万元,2015年决算数509.12万元减少236.65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资金年度结转结余分配减少。

9.年末结转和结余8,608.68万元,2015年决算数10,578.12万元减少1,969.44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决算单位资金年度结转减少。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7,796.61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34,459.8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1%。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3.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06.61万元,抚恤(款)16.9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20.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 %。包括:医疗保障(款)276.5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44.4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7.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 %。包括: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7.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693.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9.4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34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344.2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类)26,454.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6.7%。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款)17,387.43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1,422.66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款)390.00万元,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109.17万元,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9.00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2,076.4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09.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9%住房改革支出(款)309.39万元。

其他支出(类)支出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其他支出(款)50.00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0,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

(三)事业收入542.1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

其中:交通运输支出(类)510.45万元。

(四)其他收入2,794.6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

其中:交通运输支出(类)2,794.04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0,354.93万元。具体如下;

  1. 基本支出5,41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3 %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1.0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08.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6.9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84.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44.4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费用。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3,586.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项交通运输管理业务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655.21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公路桥(涵)管养、改造、规划相关的各项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20.7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二)项目支出34,93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349.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1.80万元,主要是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的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0.2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13,859.3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前期费用支出,交通运输管理业务专项支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支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支出,地方公路养护、地方公路桥(涵)管养、改造,江门港引航专项支出,货物码头管理专项支出,返还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对企事业单位补助,客货运站场建设补助支出、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及市重点交通城建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等。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1,209.32万元,主要用于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对出租车的补贴等;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3,1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78.03

元,主要用于港口设施,航运保障系统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5,090.17万元,主要用于治理超限超载等专项支出,公路养护及引航业务费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45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88.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5.35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一是公交优先发展专项资金列入我局预算,而由市财政实施支付;二是受取消年票制议论影响,年票征收下滑,为保障还贷资金,市财政增加财政拨款;三是2016年省级和部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资金增多。以上因素相抵,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71.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660.00万元减少23,788.54万元,下降66.71%。主要原因是受取消年票制议论影响,年票征收额下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47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49.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46.12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2016年省级和部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资金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8.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660

元减少24,031.64万元,下降67.39%;主要原因是:受取消年票制议论影响,年票征收额下滑。

分功能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1.0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06.6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6.9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68.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44.4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0.2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17,114.9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前期费用支出,交通运输管理业务专项支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支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支出,地方公路养护、地方公路桥(涵)管养、改造,江门港引航专项支出,货物码头管理专项支出,返还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对企事业单位单位补助,客货运站场建设补助支出,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等;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1209.32万元,主要用于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对出租车的补贴等;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3,1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2,231.82万元,主要用于治理超限超载等专项支出,公路养护及引航业务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05.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84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与201515,043.71万元相比增加9,806.18万元,增长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2万元,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3.53万元,占2.1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13.15万元,占1.26%;农林水支出(类)0.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23,706.10万元,占95.39 %;住房保障支出(类)305.89万元,占1.2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49.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1.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06.61万元,比2015420.06万元增加86.5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增加决算单位及养老保险费缴费额调整;完成年初预算的11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费费用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6.92万元,201516.08万元增加0.8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抚恤费用增加;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按实际发生额核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68.66万元,2015265.42万元增加3.2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增加决算单位及医疗保险费用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97 %,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44.49万元,201569.64万元减少25.15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费用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11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费用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0.21万元,比20150.66万元减少0.45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费用支出减少;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级拨入扶贫工作经费。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17114.96万元,比201510,320.97万元增加6,793.99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决算单位,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4个,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5个;二是2016年省级和部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资金增多。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整合路桥收费站专项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补偿支出纳入我局决算;2016年省级和部级下达的交通专项资金增多。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1,209.32万元,比2015704.07万元增加505.25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增加,完成年度预算的242%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3,150.00万元,2015523.00万元增加2627.00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2016省部级补助资金增加,年初无预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2,231.82万元,20152,428.94万元减少197.1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3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05.89万元,比2015289.74万元增加16.1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增加决算单位及住房改革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5.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6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7.19万元、津贴补贴1,613.76万元、奖金129.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99万元、伙食补助费0.24万元、绩效工资85.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0.0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主要包括办公费38.24万元、印刷费2.56万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1.16万元、水费3.01万元、电费42.57万元、邮电费22.47万元、物业管理费6.18万元、差旅费28.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维修(护)费10.23万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2.17万元、培训费7.31万元、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劳务费0元、工会经费12.77万元、福利费1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6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主要包括离休费29.97万元、退休费427.55

元、抚恤金16.92万元、医疗费6.53万元、奖励金182.63万元、住房公积金279.27万元、购房补贴28.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44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70万元,完成预算193.20万元的78.5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66元,完成预算174.80万元的85.6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8.40万元的15.81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并贯彻中央和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公务用车改革,通过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9.16万元,下降4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1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2.88万元,下降4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7万元,下降69.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境)业务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以及贯彻中央和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66万元,占98.66 %;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占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安排参加省市部门组织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49.66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运行维护费用。运行维护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执法执勤、公路养护管理等任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29次,接待人数共569人。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洽谈、考察调研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与相关单位业务合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2015年增加157.76万元,增长74.29 %。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开支在公用经费中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2.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35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7.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8辆,机要通信、应急工作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3,740.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公交优先发展专项资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9.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公交优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制定了《关于印发江门市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促进了市区公共交通一体化的发展;使市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及省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节能减排等考核要求得以落实;有效改善了出行环境,降低了燃料消耗,减少了尾气排放。2、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依据《江门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按照工作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和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完成,实际完成率为100%,工程合格率100%。项目的实施可以避免工程质量事故、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和保障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3、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已完成项目进行验收,完全按制度执行。质量监控措施全面到位。所有项目均在2016年完成招投标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其他项目处于建设期,预计2018年完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项目的开展,进一步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各类违法违规车辆将大幅减少,维护公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降低了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基础设施的损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竭力为地方交通运输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二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的补贴。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反映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公开信息第二部分).xls